为做好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32台车辆报废工作,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技术与信息化部现诚邀广州市地区具备回收汽车资质企业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欢迎具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以下简称“参选人”)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JXB202400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2024年32台报废车辆回收项目
三、最低总限价:487345元(含税)。
四、合同期:自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
五、项目需求
(一)报废车辆数量及限价
序号 |
车辆投产年份 |
车型 |
车型长度(米) |
车辆类型 |
数量(台) |
最低单价限价 (元/台含税) |
最低总限价(元含税) |
备注 |
1 |
2015 |
安凯牌HFF6128G03PHEV-2 |
12 |
大型客车 |
8 |
30640 |
487345 |
营运车,含高压电池不含低压电池 |
2 |
2016 |
安凯牌HFF6609GCE5FB |
5.99 |
中型客车 |
19 |
9000 |
营运车,不含低压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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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 |
广汽牌GZ5101XGC |
7.5 |
中型货车 |
5 |
14245 |
非营运车,不含低压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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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该车辆回收价格参照近期广东佛山废金属网的统废价格确定。 2.本项目不分标包,参选人须对拖车、报废等一切费用进行报价。 3.本项目以总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资质的最高总报价者为中标人。 |
(二)车辆回收安排
1.车辆回收时间将根据比选人车辆置换情况而安排。
2.比选人有权根据企业实际经营以及企业流程办理情况确定最终回收数量(或不进行回收),不视为比选人违约,请各参选人自行考虑所产生的风险。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2020年第2号文商务部)及广东省、广州市对回收报废车辆的有关管理规定。要保证对报废车辆进行解体,五大总成拆解回炉登记及新能源动力电池国家监测回收利用管理系统登记,如有违规,经查实后,回收企业必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2.中标人承诺允许比选人留用可重复使用零部件。
3.中标人接到比选人通知并拖离报废车辆后,按照回收单价以及实际拖离车辆的数量,全额支付回收价款予比选人,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
4.中标人承诺协助比选人办理报废车补贴资金,及时提供报废车补贴信息。
5.为保障双方利益,中标人承诺拟定的报废车价格将不受废钢回收价格市场波动影响。
6.中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比选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在合同执行完成且不存在违约行为情况下由比选人原额返还。
7.中标人承诺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并开具收车回执,并按国家规定处置报废车辆,保证拖运安全。在车辆拖离比选人报废车停放点后,由中标人承担此期间所发生的所有问题及责任事故,并允许以总回收车数为基数的1:1.2比例提供拖车次数。
8.中标人承诺免费为比选人提供满足保管存放及周转该批大客车的场地。
六、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报价的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
2.响应报价的参选人须具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的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证及其它资质的有效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拖运、拆解的场地及工具。
3.响应报价的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比选人于参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比选文件。
七、评审方法:最高评审价法。
最高总报价或次高总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随机抽签确定其排名顺序。
参选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参选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其他情况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参选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参选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评审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参选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参选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参选人不确认的,其参选无效。
八、比选文件领取
(一)线下领取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技术与信息化部,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5975601190。线下领取比选文件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二)电子邮件领取
电子邮箱地址:(主办单位、部门邮箱地址jxb@yiqibus.com)
2024年8月8日17:30时前发送邮件至上述电子邮箱地址领取比选文件。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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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4年32台报废车辆回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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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名称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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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自愿参与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2024年32台报废车辆回收采购项目报名,已于 年 月 日通过线下方式领取该项目比选文件/已于 年 月 日发送电子邮件申请领取该项目比选文件。
参选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九、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参选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三楼会议室。
十一、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二、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密封的参选文件出席比选会议。
请参选人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比选。请在上述时间、地点递交参选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本项目的比选。
参选人如果不参加现场比选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2)种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1.密封快递邮寄参选文件;
2.提前送达密封参选文件。
通过以上方式递交参选文件,必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否则视同未递交参选文件。已按时递交参选文件但不参加现场比选会的视同确认同意比选结果。
十三、本项目的参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qibus.com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四、参选文件要求
参选人准备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正本一份),以及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参选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封接口处加盖参选人公章。
十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小组将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六、适用法律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亦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比选人依据其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本次比选活动,参选人的响应行为视为同意比选人依据民法典、比选人内部制度及本比选文件开展本次比选活动。
十七、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97560119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技术与信息化部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