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2014年305台报废公交客车回收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2014年报废约305台LPG公交客车项目,由于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企业少于3间,导致招标未能成功,按照相关法律及我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现以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重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就报废车辆的回收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书。
一. 招标范围:305台报废LPG公交客车共分1个标包。
1.以上标包的交货时间均为:在招标方办完车辆报废后,全年分批次进行。
交货地点: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指定维修、停场点。
2.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3.车型及数量表:
序号 |
车型 |
数量 |
1 |
安凯HFF6113GK50 |
124 |
2 |
亚星JS6118HD1 |
38 |
3 |
宇通ZK6108HGA |
42 |
4 |
宇通ZK6109HG |
13 |
5 |
宇通ZK6117HG |
46 |
6 |
宇通ZK6118HGA |
15 |
7 |
宇通ZK6900HG |
27 |
合计 |
|
305 |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业内有良好的信誉(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经贸委核准发放的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证及其它资质的有效证明。
3.须有拖运、拆解的工具及足够场地(提供场地产权证或场地合同证明文件)。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本回收项目车辆数量停放场地的承诺函,承诺函条款将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投标人现有场地的证明文件和承诺函作为评标加分项目予以评审。
4.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得公安机关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5.投标人从未有违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及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请报名的单位携以上1、2、4点要求的资质文件证明资料到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验证。
三.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包内的所有报废车型进行逐一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报废车型报价。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该项目回收招标,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18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30
2、获取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500元/套,售后不退(第一次招标已购招标文件的单位参加第二次招标的,不需再缴交)。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时
递交地址::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
2.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6月2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花港会议室
八.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对回收招标事宜,请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联系招标人。
十.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网站(/)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
招标联系人:李卓研
联系电话:020-87757494
传 真:020-87755949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