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企业动态/公示公告

新滘东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29 浏览量:

东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招标公告

我司新东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新滘东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

三、工程地点:海珠区新滘东路一汽巴士停场

四、建设规模:安装场内照明、防雷、铁门及平整场地填石屑

五、招标内容:安装照明(34支照明灯,349米高水泥灯柱)、安装防雷、安装12宽铁门(2套)及平整场地填石屑350立方米等。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本工程由承包方垫资施工,半年后支付款项。

七、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工期:25个日历天

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九、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预审通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申请人未有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违规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而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取消其投标资格,仍在处罚期内。

5、报名人需具有法人委托授权书。

6、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近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以广州城市建设(www.gzcc.gov.cn)和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上公布的信息为准;若有以上行为或工程事故,报名人必须真实反映情况,如不提供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由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证实,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没有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了设计、咨询服务。

9、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十、报名时间:20133 29日~20134 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周六日休息)。

十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5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行政党务办公室(基建后勤)。

十二、联系人:先生   电话:87778529

十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提供第九点的资料及以下附件声明(签名盖章)

 

招标单位: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2013329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东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第一期)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