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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1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浏览量:

为做好经营和业务保障工作,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现诚邀具有车辆销售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参选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bgs2024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1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

三、货物名称、范围、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台)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含增值税、购置税)

7座插电式混合动力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1

24

备注:

1.整车最高单价限价为包含汽车及随机附件的生产前准备、设计、生产、运输(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装卸、相关税费、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强制检定、质量抽检、培训、调试、售后及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等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的整车总价。

2.比选人按含税价格支付购车款。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比选人可到成交供应商的广州供货点(不含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自提。如成交供应商在广州上述区域内无供货点的,须由成交供应商将车辆运输至比选人在广州市市区内的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费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五、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2.参选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选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以各地方、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的听证范围,并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当时所适用的听证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控股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5.参选人须是参选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参选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加盖公章的授权书;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已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将选择以下方式推荐成交人:由比选小组根据报价人综合实力等投票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得票多少决定排序先后。

响应文件中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其他情况如下: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的,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比选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含)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报价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八、比选文件领取:

(一)线下领取

2024717日至 2024 7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领取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7756272 。线下领取比选文件请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二)电子邮件领取

电子邮箱地址:caigou@yiqibus.com

202471917:30时前发送邮件至上述电子邮箱地址领取比选文件。邮件须注明本项目名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参选人名称

联系电话及邮箱

 

 

    我方自愿参与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1台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采购项目比选报名,已于            日通过线下方式领取该项目比选文件/已于            日发送电子邮件申请领取该项目比选文件。

 

                        参选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723日上午:9:00-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5号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202472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二、比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5号会议室,届时请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密封的响应文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比选。

参选人如果不参加现场比选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2)种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密封快递邮寄响应文件;

2.提前送达密封响应文件。

通过以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否则视同未递交响应文件。已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但不参加现场比选会的视同确认同意比选结果。

十三、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qibus.com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十四、参选人准备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十五、特别说明

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参选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数量不设上下限。如本次比选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2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则评审小组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按评审办法继续进行评审,并按评审办法规定作出的评审结果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则评审小组对该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如能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技术及价格均能响应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则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只有1家,则评审小组对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及价格响应进行核查,如均能响应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要求,则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六、适用法律

本采购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亦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比选人依据其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本次比选活动,参选人的响应行为视为同意比选人依据民法典、比选人内部制度及本比选文件开展本次比选活动。

十七、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75627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26号一汽公司办公室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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